admin 发表于 2023-6-21 16:50:16

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追责的例子

赵某系民办学校南召县鸭河江工区皇路店镇小花蕊幼儿园校长,2016年年底,赵某因幼儿园制作午餐需要,在明知南阳市卧龙区石桥镇居民王某( 已另案处理未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仍从王某家中购买50千克粉条,用于制作小花蕊幼儿园午餐。2018年9月28日,南阳市卧龙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南召县小花蕊幼儿园剩余的粉条进行提取抽检。经检验,该粉条铝的残留量397mg/kg,铝残留量超标,不合格
2019年1月21日,赵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被南阳市公安局鸭河工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5日,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购买使用不合格的粉条,其所用的食品系铝残留严重超标的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决赵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外拘役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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